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冲刺阶段工作的通知
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《关于对浙江理工大学等9所高等学校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试院〔2025〕5号)要求,我校将于2025年5月19日-6月5日接受线上评估、6月9日-6月12日接受专家进校考察。为充分做好各项迎评冲刺准备工作,围绕线上与线下评估工作要求,进一步分解相应任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评报告/示范案例
3月20日前,自评报告、示范案例完成第三稿;3月30日前定稿,提交校长办公会议、校党委会审定后上传系统。
牵头部门:教务处
完成期限:3月30日前
二、线上听课
梳理本学期第14-16教学周32幢教学楼授课学院和专业覆盖情况,尽量做到全覆盖。实训、实验等实践课程,确保可实现在线远程听课。预先开通校外听课账号,并测试一周,确保校外专家能够实现正常在线听课,并提供听课技术操作指南。各二级学院做好32号教学楼之外其他教学、实训实验场地的在线听课应急预案,提前演练。
牵头部门:教务处、信息技术中心、二级学院
完成期限:5月10日前
三、实践基地走访
提前考察确定至少6家推荐实践基地,指导实践基地做好基地汇报、基地考察路线确定、基地教学资料与教学设施考察、访谈人员推荐等准备工作。
牵头部门:教务处
完成期限:5月10日前
四、毕业生/用人单位清单
准备70-80用人单位清单,2019届毕业生100人名单、2023届毕业生100人名单,要求学院、专业全覆盖,供专家访谈抽取。
牵头部门:学生处
完成期限:3月30日前
五、评估理念与知识的宣传
开展审核评估理念与知识的宣传与普及,如校情知识、评估知识、学院巡礼、人才培养特色案例等。教务处、学生处分别开展对教师、学生《审核评估应知应会》的宣讲,营造浓厚评估氛围。
牵头部门:宣传部、教务处、学生处
完成期限:5月15日前
六、教学设施/校园环境
线上评估和入校考察期间,指派校内专人负责,确保各级各类教学场所设备运行通畅。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,确保教室、寝室、办公室、实验室等干净整洁。
牵头部门:信息技术中心、教务处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、后勤服务中心
保障时间:5月19日-6月5日(线上),6月9日-12日(入校)
七、教学与管理制度汇编
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分别做好本部门、本学院各项制度文件汇编工作,留有电子稿与纸质稿两种保存方式。二级学院教学与管理制度文件汇编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督查、推进。对于出台时间较为久远的文件,根据工作需要,做好更新工作。
牵头部门: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
完成期限:4月10日前
八、专家联络员选拔
开展专家联络员选拔,“一对一”对接评估专家,线上评估16人、入校考察9人。组织开展联络员专题培训,围绕审核评估应知应会、校情、地方历史文化、接待礼仪、会议速记等方面培训。评估期间,联络员负责记录、梳理对接专家的座谈访谈记录,并在任务完成当天汇总提交系统。
牵头部门:党委、校长办公室
完成期限:5月5日前
九、线上启动会/线下见面会和反馈会筹备
准备线上、线下设施设备,做好线上、线下会场安排。统筹省厅、市校领导出席、中层干部参会等会务事宜。
牵头部门:党委、校长办公室
完成期限:5月19日前
十、专家案头材料准备
见附件1、附件2
牵头部门:相关职能部门
完成期限:3月30日前
十一、各职能部门联系人选定
各职能部门选派一位中层副职担任审核评估工作联系人,负责后续线上评估与专家进校考察各项评估工作对接,请于3月30日前通过浙政钉将联系人名单发教育质量监测中心,联系人:刘萍(674327)。
完成部门:各职能部门
完成期限:3月30日前
附件1:专家案头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
附件2:案头材料清单模板
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
2025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