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评估工作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自评自建、
以评促建和整改落实工作。
组长: 二级学院院长、党委(党总支)书记
副组长: 教学科研副院长、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
学院联系人:教学副院长
成员: 专业负责人、系主任、综合办公室主任、教学科研办
公室主任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