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评估工作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自评自建、

以评促建和整改落实工作。


组长:      二级学院院长、党委(党总支)书记

副组长:    教学科研副院长、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

学院联系人:教学副院长

成员:      专业负责人、系主任、综合办公室主任、教学科研办

            公室主任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等。